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1号)精神,结合《广西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西大人〔2021〕49号)的要求,我院公开向社会招聘2023年第一批科研助理,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强,服从工作安排。
(二)各高校2023届毕业且尚未就业的本、硕、博毕业生。
二、工作职责
设岗课题组科研助理。
三、招收人数
1人。
四、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受聘期间按照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学校编制管理。
(二)首个聘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不超过三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续聘按劳务派遣用工执行。
(三)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由各科研平台或团队根据科研助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并结合科研助理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动态调整。最低薪酬标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除外):博士毕业研究生5000元/月、硕士毕业研究生4000元/月、本科毕业生3500元/月。如遇科研助理不能出满勤情况,可按月薪标准折算为每月工作20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时薪标准据实结算薪酬。
(四)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为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应聘方式
(一)提交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包含一寸近期照片,教育经历,科研获奖情况等)
(2)身份证复印件
(3)在线学籍学历证明、
(4)学历学位证
(5)其他获奖材料
将以上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内容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对简历初选合格者,学院将以电话或E-mail的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择优聘用。
(三)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电子邮箱:315093213@qq.com
广西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