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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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普通本科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日期: 2023-12-09 浏览次数:

    根据《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西大教〔2019〕19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准予肄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

    在公告期内,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学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校督查办)反映。





    广西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2023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1

    1512110136

    陈平正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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