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学院(公章):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2日
序 号 |
学生姓名 |
学号 |
高考录取专业(大类)名称 |
生源 省区 |
高考 科类 |
录取专 业最低 分数 |
高考 成绩 |
加权 平均 成绩 |
拟转入 专业名称 |
拟转入 专业高考 最低分数 |
转专业考核 结果(拟同意/不同意) |
备注 |
1 |
曹博岩 |
2239200333 |
材料类 |
内蒙古包头 |
理科 |
489 |
502 |
退役复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16 |
拟同意 |
退役复学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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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要求,组织实施转专业各项工作,并制定、公布本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 2.转入学院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对通过转专业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否则无效; 3.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含相关材料)和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等按校务公开的要求,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4.如对学生申报的材料或转专业考(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可书面实名提出意见,书面材料报送转入学院D203办公室(电话:3224181)或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北楼219室、221室,电话:3272095、3236767),公示期后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