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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日期: 2025-03-10 浏览次数:


为确保 2025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公平、公正、科学,根据《广西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人数

 1.(070200)学科专业名称:物理学,拟招收 160 人(含推免 5 人)

 2.(085403)学科专业名称:集成电路工程,拟招收 35人(含推免 1 人)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计划指标为准

二、复试资格要求与资格审查

(一)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初试成绩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 B 类考生的分数要求,及我校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具体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专

业名称

普通计划考生分数线

少干计划及士兵计划分

数线

双少生分数线

070200

物理学

总分 264;单科 31   分

(满分 100 分)、47 分(满分>100)

总分 220;单科 30   分

(满分 100   分)、45   分

(满分>100)

总分 220;单科 30 分(满分 100   分)、45   分(满

分>100)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总分 250;单科 31   分

(满分 100)、47   分

(满分>100)

总分 208;单科 30   分

(满分 100)、45   分

(满分>100)

总分 208;单科 30 分(满分 100)、45   分(满

分>100)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政审表、学历学位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本科成绩单、考级证书、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专项计划生还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原件供查验,并交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和报到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环节。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3 月 20-21 日; 地点: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A506。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 月 22 日。具体复试安排情况另行在学院复试工作群通知。

四、差额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 120%。合格生源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考核方式

我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现场面试为主。

六、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思想品德考核

对考生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业务考核

此项考核含三项内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 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包含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 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单项分值:满分 20 分。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结合复试科目进行(但不仅限于复试科目),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

单项分值:满分 40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070200


物理学

原子物理学固体物理 光学

三门任选一门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信号与系统

半导体器件物理三门任选一门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

单项分值:满分 40 分。

4.同等学力考试还需加试 2 门科目,采取笔试方式。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的,一概不予录取。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070200

物理学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电动力学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电磁场与电磁波

半导体物理

以上考察方式均为面试。所有考生的复试过程均进行全程 录音、录像,一切录音、录像的资料由学院负责妥善保存, 保存三年。

七、综合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政治、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政治、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加分]/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 100 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成绩+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40%+复试成绩标准分×60%;

(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拟录取规则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相同学科专业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然相同, 可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考试);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标准分<60)、体检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独立确定拟录取资格。

八、拟录取公示与候补补录

1.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

2.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 日。

3.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的,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4.一志愿候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 12 小时内确认。如果学院在 8:00 - 20:00 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 1 小时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学院将在 8:00-20:00 期间通过电话通知候补录取考生,如果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 1 小时以上)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九、其他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已在 2024 年 10 月完成,本次不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占用该专业招生指标。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复试作弊、身体检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不确定指导教师。

(四)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处下载。

(五)联系、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71-3231243。业务监督电话:0771-3236371。

纪律监督举报:电话 0771-3232142;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周老师,

0771-3224560。

纪律监督举报:电话 0771-3232827; 邮箱:wuliyj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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